•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福建>> 正文
    • 电站泄洪 淹沉下游3艘船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8-24 2:24:00
    • N本报记者 阮友直    通讯员 林建才 王珊珊

          本报讯 上杭一电站没通知就泄洪,淹没了下游的3艘船。22日,上杭县法院一审判决,上杭宝富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富公司)赔偿李某财产损失3106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宝富公司下属上杭县黄潭峡电站,2005年6月12日22时至凌晨1时,在未通知下游蓝溪镇政府、稔田镇政府、祝田电站及下游采砂户的情况下,开闸大量泄水,致使下游河道河水瞬间上涨,使李某经营的3艘船淹没。

          上杭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下属的上杭县黄潭峡电站汛期未科学安排预泄,造成原告的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在汛期内未对船只采取加固钢绳、将船只停放在安全地带等保护措施,对其财产损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