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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钱运动” 以何为代价?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10-23 1:51:00
    • N章淑平
       
          山东青州市为举办第七届全国花博会,总投资将超过150亿元,而这个县级市去年的财政收入才10亿元左右。为此,青州市政府掀起声势浩大的“借钱运动”,先在教育系统试行,老师们不借钱就取消晋级和评优。(见本报今日A30版)

          说是“借”,其实是强行摊派,“普通职工每人1万元,中层干部3万元,校领导5万元,由学校开借据”。教师们的饭碗都在借钱人手里攥着,谁敢说不?

          当然,青州市政府郑重承诺会还钱,“并且付10%利息”。不过这样可更糟,因为这相当于集资或发行债券了。而根据国务院的《关于坚决制止乱集资和加强债券发行管理的通知》和《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是禁止发行债券和乱集资的。

          也许正意识到了这点,青州市政府在打给老师的借条上只写“今借到某某老师1万元,3年后还”,盖有公章,却不显示年利10%,以免被抓到乱集资的把柄。好歹是一级政府,在自己辖区内做事,却像卖盗版碟的一样鬼祟,让人哑然失笑。

          有意思的是,青州市这次大借款,规定还款时间是三年后。熟悉内情的人都明白,三年后正好是当地政府换届,现在借款的官员,三年后或升迁,或退休,还债的烦恼就留给下届政府了,这种用透支未来的方式换取眼前政绩的做法,很不厚道。

          既然本届政府开了一个轻易“借”钱的先例,焉知下一届不会如法炮制,再找一个借口继续借钱?“每人再借两万,政府就把三年前借的一万块钱连本带利一起还清”。这样一来,所谓借钱,就变成一种新型的苛捐杂税了。

          大凡借钱,总归是要付出代价的,地方政府也不例外。在我看来,青州市为这次借款付出的代价,不仅有利息,还有受质疑的政府信誉。从长远看,其后果很可能比财政透支还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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