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法制日报》
本报讯 近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绍斌等8人杀人盗窃案作出一审宣判,王绍斌犯贪污罪、盗窃罪、挪用资金罪、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穆小三、刘子红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鲁建美属于从犯被判处无期徒刑,段建祥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李文群等三人犯包庇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缓刑。
嗜赌欠债欲窃公款
王绍斌,原系云南省凤庆县营盘镇邮电支局负责人。由于嗜赌,王绍斌的正当收入已经远远弥补不了个人财务亏空,在挪用了几笔单位的账款后,他决定以电脑“空汇”的方式窃取邮政支局资金,由其亲戚段建祥用他提供的“吴家福”身份证在保山昌宁县办了一张邮政储蓄卡。
2007年1月,王绍斌得知春节前将有一笔大额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要汇到并通过营盘邮政支局代发,觉得大捞一笔的机会来了,于是萌生了将邮政支局营业员李某杀害,造成李某携款潜逃的假象后而占有该笔资金的念头。
2007年2月11日,段建祥告知王绍斌邮政储蓄卡已办妥。就在当天,王绍斌也得知238000元的奖励金已汇到营盘,觉得作案时机已成熟。然后王绍斌以春节前要发放奖励金为名与被害人李某到营盘信用社将该款取出并存放在自己家中。13日下午,王绍斌邀约穆小三、刘子红和自己的情人鲁建美策划杀人劫款的细节。
为23万元巨款杀人
2007年2月14日中午11点,刘子红将王绍斌从238000元奖励金中拿出的35000元人民币汇出后在营盘邮政支局附近等候时,鲁建美打来电话称时机成熟。于是刘子红叫上穆小三从营业室后门进到营业室内,声称刚才汇款的卡号有错,在营业员李某接过汇款凭据检查时,刘子红跟穆小三联手杀害了李某。王绍斌随即进入营业室内将刘子红汇出去的35000元钱以及当日营盘邮政支局汇兑剩余现金等财物窃走。下午6点左右,王绍斌与妻子李文群将20多万元赃款交给被告人鲁世忠,而鲁世忠明知是赃款却仍然答应帮王绍斌藏匿。之后,刘子红、穆小三将李某的尸体连夜抬到田坝口村“岔山”的一条沟内藏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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