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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黄立东
本报讯 省财政厅昨日透露,为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压力,我省从上月开始对全省48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进行伙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20元。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3~6月。
资金分担上,中央财政承担经济困难学生50%补贴,省级财政承担省属高校学生100%和市属高校学生50%补贴,设区市财政承担所属高校学生50%补贴,厦门市财政承担所属高校100%补贴。此外,各高校还将从事业收入中按照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安排学生食堂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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