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 庄燕美
本报讯 位于泉州丰泽区的百佳置业公司、新佳泰房产中介所、汇荣房产中介所,因未明示经纪执业人员的相关资料,近日被泉州工商部门处罚。
据东湖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经纪人应当将所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
工商人员介绍,房产中介未明示经纪人资料的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少消费隐患。经纪人可能会操作不规范,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可能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或者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