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闽南>> 时政>> 正文
    • 未明示经纪人资料3家房产中介被罚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18 2:54:00
    • N本报记者 陈骏 通讯员 庄燕美

        本报讯 位于泉州丰泽区的百佳置业公司、新佳泰房产中介所、汇荣房产中介所,因未明示经纪执业人员的相关资料,近日被泉州工商部门处罚。
        据东湖工商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经纪人应当将所聘用的经纪执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的经纪项目、联系电话等在经营场所明示。
        工商人员介绍,房产中介未明示经纪人资料的行为,在实际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少消费隐患。经纪人可能会操作不规范,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可能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或者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