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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清持暂住证可享市民待遇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7-30 2:58:00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叶芃 刘闻滔

          本报讯 福清市政府昨日消息,福清市近日出台的13项惠及流动人口的优惠政策,将让流动人口享受到与福清市民同等的待遇。
       
          据了解,福清市对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18个单位进行了整合,出台13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凡符合相关条件,持有福清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劳动就业、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其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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