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冯海宁
去年10月以来,深圳房价整体下跌超过30%,多数炒房客成为“裸泳者”,李金东就是其中的典型。不久前,他还是一个囤房69套、有着亿万资产的炒房客,如今成了清贫一族,他说:“以前的那个李金东死了,我现在只是一个民工,一个住农民房的民工。”(7月6日《重庆晚报》)
对李金东的悲惨结局,多数网友说他“活该”。李金东可谓咎由自取,但他的遭遇又不能一骂了之,其中有很多值得反思的东西———像深圳这样房价是被“炒”起来的其他城市,也有可能重演类似炒房惨剧。
更重要的是,深圳的炒房惨剧表明:房子的基本功能是解决居住,这是常识,即便当作投资品,也要遵循这一基本常识。让人遗憾的是,即便在房价趋降的今天,很多人依然将房产的投资回报率吹上了天。
在我看来,即便类似于李金东这样的专业炒房客全被挤出房地产市场,我们的楼市宏观调控仍任重道远,因为依然存在着潜在的“大炒家”:一是,对一些地方来说,“土地财政”已占到他们财政收入的相当比例。二是,房价高昂与开发商的“炒功”息息相关。目前他们不会坐以待毙,而是通过各种渠道呼吁给楼市“松绑”,理由是房地产是支柱行业。三是,一些银行是开发商的利益共同体。今年6月,四大国有银行深圳分行集体违规对抗宏观调控就是例证。他们的违规行为虽被制止,但依然是“潜在炒家”。
打击炒房,不仅要针对个体的专业炒房客,更要有办法应对以上的“大炒家”。尤其是,除了出台临时调控举措,更应该完善相关制度,从根本上抑制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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