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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煤老板的法院”令谁蒙羞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9-12 1:09:00
    • N王伟

          陕西横山县一煤矿非法开采,造成土地陷裂、泉水断流,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村民却被该县法院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为由判赔800万。村民异常愤怒,直指当地法院是“煤老板的法院”。(9月11日陕西电视台消息)

          对这样的煤矿,当地法院是如何认定为“合法生产经营”的?记者两次前往采访,均遭拒绝。想想,连拥有舆论监督权的记者尚无法知道真相,当地村民又能如何?只能说,这样的判决叫现代法治蒙羞。

          法院是全体民众的法院,绝不能成为某个特殊利益群体的法院,否则,社会公平就失去保证。

          培根有云:“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公的举动为祸尤烈。后者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闻听此言,不知横山县法院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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