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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张地契 有一定闽南特色
N本报记者 蔡伟艺
本报讯 装修自家古厝时,漳州市民陈先生从墙砖暗盒里发现了清朝的17张地契。
陈先生是龙海角美镇石美村人,祖上是地主,留下了一座面积七八百平方米的古厝。“2005年2月,我要结婚,家里装修房子。碰巧敲到一块砖,里面是空的,我们就挖开,砖有50厘米厚,里面藏着一个盒子,打开就发现了这些地契。”
记者看到,这些地契共17张,长、宽各约40厘米,纸张发黄,有些已经破损了,上面有土地面积、租给了谁、租金多少、中间人是谁等信息。上面只有签名,没有盖章。年代跨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光绪等,最早的一张是康熙十一年(1672年)的。
漳州市政协文史研究员林南中看过后说,它们属于白契,是私人交易确认的,传世量较多,收藏价值一般。
林南中同时指出,在这些地契中,有“佛头银”和“员”等字眼,是闽南特有的。“当时外国银元流入闽南和台湾,因为老百姓不知道上面的头像是谁,就统称‘佛头银’。”
林南中说,漳州气候不宜保存纸张,所以明代以前的地契会比较有收藏价值。此外,因为时间短,陈炯明主政漳州设闽南护法区时期的地契也比较有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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