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运首页 | 奥运快讯 | 奖牌榜 | 备战动态 | 中国军团 | 八闽雄风 | 世界诸强 | 赛程赛果 | 今日看点 | 金牌战报 | 走近冠军 | 网友互动 | 奥运花絮 |
N本报记者 王烽
本报讯 2月1日起,我省(不含厦门市)为期4年的“家电下乡”工作将全面启动,新增电脑及能解决农村交通问题的摩托车,和国家先期试点的四大件(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一起下乡。
家电下乡由国家财政给予产品售价13%的资金补贴。补贴对象为全省具有农村户籍且在我省指定网点购买国家招标的补贴类家电的农户,每户购买每类产品补贴数量不超过1台(件),在户口所在地的乡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补贴资金比照粮食直补办法,直接拨付到农民手中。
我省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24小时呼叫中心;维修服务能力须覆盖所投标地区所有乡镇,维修服务网点在所投标地区的县(市)覆盖率不得低于90%。中标销售企业要在每个县(市、区)城区设立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尽可能在每个乡镇设立销售网点,并向经贸部门备案。
根据初步测算,实施家电下乡,可至少带动我省家电销售额43.28亿元。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8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