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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资格条例》该大修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9-1-6 2:00:00
    • N周明华
       
          38岁的张培菊在新疆巩留县某小学当代课老师已18年,年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在近期的招聘教师考试中,笔试面试成绩均第一,却因身高只有1.49米而名落孙山,还有11人也有类似遭遇。这一切源于当地对报考教师身高作出的规定:女身高不得低于1.50米,男不得低于1.60米。当地教育部门称教师要“注重师表”。(1月5日《中国青年报》)

          类似“一厘米的哀叹”的新闻不只新疆才有,各地都屡见不鲜,令人扼腕叹息。拿张培菊来说,教学成绩如此优秀的她,竟因“1厘米”被挡在正式教师之外,这显然反映出一些地方教师录用制度的僵硬。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学高”指的是学问之高,“身正”指的是正直,可不少地方却简单理解为“身高”。

          溯根追源,问题出在哪里?窃以为出在1995年12月开始实施的《教师资格条例》,其中第六条规定,“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工作的身体条件;而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交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有了这两柄“尚方宝剑”,一些地方纷纷出台实施细则,将“身高”上升为一票否决的硬性标准,不管你教学能力多强,少一厘米就是不聘用———“身高”在不少地方,就这样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权力屏障。

          所以,要想让“一厘米的哀叹”不再上演,就该对《教师资格条例》动动手术了。该条例已运行13年,教育大背景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关部门却只在2000年9月出台一个《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仍未对《条例》中的两处“硬伤”予以修正,以便广纳优秀人才。

          “注重师表”不应该只是注重教师的外表,更应注重教师的学识与身正。这正如,肢体残缺致功能性障碍的霍金,一样能在讲台上传道授业,在大学执教的鲁迅先生身高也才1.58米……显然,身体的外在不该成为教师资格认定的排斥性条件,是到了该大修《教师资格条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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